广大市场主体:
企业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填写年度报告并向社会进行公示,是每一家企业的法定义务。工商(市场监管)部门将在年报结束后,按一定比例随机抽取企业年报进行检查,如发现重要检查信息与企业实际情况不相符的,依程序将企业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进行公示,以推动企业自律和强化社会监督。
为减少企业填报过程中因对填报说明理解不到位而造成出错的机率,我局编制了《年度报告填报须知》,已发布在365网站门户网站。各单位可自行上网下载,并按细化后的填报说明进行填报。如有问题,请致电达州市工商局信用监管科咨询,电话:2533257。
特此通知。
365网站
2018年1月19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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